Instagram、快手、小红书……这些晒自己个人生活应用正在风靡流行,似乎说明这届年轻人是热衷于自我暴露,甚至是放弃隐私的新兴人类吧?有人因此开始高呼——隐私已死!然而,本文用一系列定性与定量研究成果告诉你:这一届年轻人不仅是隐私的倡导者,还是隐私界缘处的高超“舞者”,将这一道德资本玩转于股掌。那么,这个结论对于互联网公司也有鲜明导向——商业发展与用户隐私并不矛盾,甚至相辅相成。
隐私是否已死,或隐私是否将死,这是近年来互联网监管者、从业者及研究者争辩最激的议题之一。彼此截然相反的论点并不鲜见:例如,有从业者曾断言:“人们越来越倾向和不同的人分享各种类型的信息,(隐私)这一社会规范正随时间推移而变化……” [1];又如,有学者主张:“随着城市化进程和人口的日益集中……科技的发展,人类的文明程度提高,人的独立、自由日益受到重视,侵扰个人生活的手段也日益发达,故对隐私的保护更为重要。”[2]
解答以上问题的要义,在青年一代对待隐私的态度:若年轻人仍重视隐私,类似“隐私将死”的修辞便缺乏依据。借未来之名,行窥探之实的行径,亦终将遭受反弹[3]。如果后来者确实乐于分享自己的身份、喜好或行踪,瓦解隐私的过程,将不会面临多少阻力[4];最后,如果情况更加极端——置身于“全景监视”的年代中,年轻人或许已完全忘却了“不受窥探”的生活的形状。瓦解隐私,不仅不会面对阻力,甚至可能显得“理所当然”[5]。
本文的主旨,即是为以上问题给出初步的回答。倚借定性层次材料,第一节总结青年一代在隐私方面的特征。第二节从定量角度探究青年一代的隐私偏好。第三节探讨了如此论点对当下及未来互联网产业的可能影响。
一、“独立王国”的国王,亲密关系的“探险者”
青年一代是否更注重隐私?近40年的相关讨论,鲜能脱逃阎云翔教授的一系列调查及总结:无疑,改革开放以来,青年一代的隐私观念在增强。在《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书中,他指出:“在许多家庭里,后生小辈都在自己的卧室里开辟了同辈人的独立王国……
相比之下,许多老年村民怀念过去的南北炕和全家人挤在一屋的热闹”[6]。年轻人也愈发频繁向父母主张隐私——调查中,因父亲安排来客借住其卧室,儿子如此抱怨:“我爹真糊涂……他要让人到我屋里休息得先问我”[7]。
隐私所致冲突,并不因青春期结束而相应消弭。在同一著作中,阎云翔发现:“对于自由独立的私人空间的追求,是促使当代农村青年夫妇与老人分家的主要社会原因”[8]。
渴求私人空间及相应的隐私的动力,又可进一步归入两点:一是夫妻之间“发展感情与亲密关系”,二是“在很多事情上能够自作主张”[9]。接受访谈的村民,几乎都对着访谈者“大吐苦水”:在(大家庭聚居)的老房子里,“一天到晚都有人盯着你,一点儿都不方便![10]”。
田野观察所见的“隐私逐日增强”的论断,是否足够普遍?青年身上的许多时兴“标签”,或可充任验证[11]。近两年陡然走红的“佛系”,其中烛照的,便是年轻人重视且善于经营隐私的一面:喜独处,按自身节奏行事,等等[12];近来,此类标签已进一步细化——比如,95后的几大特征,即包括“状态三天可见”、“不熟别关注我”、“外向型自闭”,等等[13]。细看之下,全是一道道清晰划分的、私人生活的“界线”。即使在集体宿舍,青年学生们也要设法隔出空间[14]。
一以贯之于阎云翔教授的观察:“状态三天可见”等特征,易与“分家”等问题一道,归于“追求私人空间的隐私”之列[15]。相比之下,自“外向型自闭”等标签中折射出的隐私观变迁,则显得更加微妙:所谓“在外人眼里,他们成熟稳重”,但背地里“和最有意思的人社交”、“能浪出一朵花来”[16]。相比简单的“不受窥探”、“保守秘密”,“后浪”一代,似乎已是隐私领域的娴熟“玩家”:藉灵活管理信息、藉选择性地分享那些没有必要和他人分享的行为、观念及情感,积累可堪花销的“道德资本”。
“朋友之间、爱侣之间,彼此都需要一定程度的亲密。个体分享那些没有必要和他人分享、也确实不为其他人所知的行为、观念或情感,是为亲密。通过赋予个体这一(选择性分享)的权力,隐私授予我们得以在友谊及爱情中“花销”的道德资本……”[17]
这一点同样没有遁出研究者的视野。确实,青年一代沉溺社交媒体,在之上倾诉许多过去世代厌于谈论的内容:爱与分离、恨与叛逆、性与禁忌,等等。这也是主张“隐私已死”者所乐于依靠的论据[18]。然而,深入调查后,学者们发现:大部分青年人很清楚他们在做什么——藉精心编织的暗示、细致调整的可见设定与后续的个人交流,他们藉公开场合发表的内容,表达并推进最为私密的情感[19]。乐见隐私者与善使隐私者,彼此身影正日渐叠合。
二、数据显示:越年轻越爱改隐私设定
定性分析常携来鞭辟入里之见;不过,涉及较大范围内的比较时,定量分析仍具备独有的优势:样本较多、易于分析、易于比对,等等。目前,针对隐私观念的研究,题材可大略划为以下两种:
其一,直接询问受访者在意隐私的程度。如此方法简单易行,但也受制于观念调查中可能蕴含的一系列缺点;
其二,研究者亦关注“使用隐私设定的频率”、“对隐私相关知识的了解”等相对客观的变量,并与第一类调查所得结果对比[20]。
已有少量研究较系统地检视不同世代间隐私观念的差异。其间代表作,当属Hoofnagle等三位学者的调查[21]。针对全美各地1000余名具代表性的受访者,三位学者询问了十二个隐私相关的问题:从对知情权、删除权等权利的态度,到阅读隐私政策、擦除Cookie等行为的频率,再到是否及为何对隐私侵犯忧虑,均为问卷所覆盖[22]。大致以十岁为间隔,原文将受访者分为六组;对每一问题,作者均分别统计了不同年龄段的回答情况。
青年一代对隐私远非“漠不关心”。以“是否阅读隐私政策”为例,回答“频繁”的比重约是14%,恰与社会整体的平均水平相等;至于“是否忧虑”,青年一代回答“频繁”的比例为33%,恰与65岁以上组别持平;总之,在绝大部分问题上,青年人和老一辈的答案间不存在显著的统计差异[23]。原文进一步指出,在理解以上数据时,还应注意以下发现:相比中老年受访者,青年人显著倾向于高估“法律对在线或线下隐私的保护范围”[24]。
Blank等三位学者对“牛津大学互联网调查(Oxford Internet Surveys,简称OxIS)”数据的相关分析,亦颇具影响力[25]。具体而言,2003-2013年间,每两年一次,相关研究机构追踪访问全英各地2000余名受访者,其中包括以下与隐私相关的题目——“你以何种频率,更改社交网站账户的隐私设定?”。在跨代比较观念时,具广泛代表性的追踪数据相当珍稀,甚至近乎“绝无仅有”。三位学者的研究,也因此具备颇为独特的参考价值。
受访者大多使用社交软件,且遍及各年龄段;不同年龄段受访者间更改隐私设定的频率的差异,即可部分反映不同年龄段间隐私观念的差异。结论相当简明:愈年轻,则更改隐私设定愈频繁。以2011年情况为例:18-24岁之间群体,有80%曾于近期更易隐私设定;随年龄上升,这一数字几乎单调下降。在50岁以上群体中,这一比例不到60%[26]。三位作者还比较了澳大利亚、美国等地的类似调查,结论一致:越年轻,则越经常调整设定[27]。
多份样本数量更少或样本范围更窄的研究得到了类似结论。比如,数篇藉Facebook抽样的定量研究发现:年龄与隐私观念间不存在单调关系。随指标选取变化,隐私观与年龄的关系亦随之变动;此外,年龄与“是否知晓或使用隐私设定”间,常存颇为密切的联系[28]。汇总已有诸定量研究的元分析则显示:相比15岁左右群体,30岁左右群体可能才是披露敏感信息的“高危人群”[29]。总之,就目前证据而言,年轻一代并无抛却隐私的迹象[30]。
三、平台与隐私:说一个新的故事
除定性描述及定量统计外,“用手投票”或“诉诸市场”,也是验证题目的方法:故事可能失真,取样可能偏颇;相比之下,亿万用户“我手写我心”的选择,常成为界勘用户观念的准绳。青年一代占据主导的社交软件领域[31],隐私这一“母题”的身影尤其突出:一方面,与隐私相关的理念,贯通于“国民应用”的每一角落;另一方面,类似“社交,生于约炮”的总结,同样折射出隐私观念之“水位”的“起伏”。从市场角度考察,结论未有出入。
坐拥约9.4亿月活跃用户,微信当之无愧于社交领域的“国民应用”[32]。仅就软件设计而言,已有学者提及:“相比其它平台,(微信)对用户自主及隐私赋予更多尊重”[33]。因相对灵活的分组可见功能,用户投诸微信更高水平的信任及亲密,并因此更加乐于使用微信[34]。另一典例是所谓“三天可见”——据开发者称:“作为一个设置里面的开关一般来说用的人是很少的……但这是微信里面最多人用的一个开关,超过1亿的人把这个开关设置了三天可见,三天可见是一个用户的强大需求,他希望是这样子的”[35]。
相比“误打误撞”,注重隐私的设计理念,似能更好地解释微信所采取的设计。开发者关于“功能取舍”的多次讲演验证了以上结论:比如,微信本可显示用户的在线状态,但开发团队并没有这样做[36];再如,微信本可效仿Whatsapp等世界范围内的主流聊天软件,为消息设已读回执,但团队也没有加入这一设计[37];又如,微信本可照搬QQ,加入类似“振动屏幕”的强提醒功能,但开发者宣称,“一定不会用粗暴的方式去提醒用户”[38]。
再进一步,事涉产品设计之哲学,或对用户群体的理解时,隐私在其中的重要性更加突出。以下表述皆来自开发者:“我们要给人撒谎的机会”[39],“你的朋友圈的每一条信息都是你精心挑选过,对于美化你自己是有帮助的”[40],等等。将以上语言与隐私之理论对照,彼此关联呼之欲出:无论是合乎通常理解的“保守秘密”,还是更加微妙的“情感管理”,都在“国民应用”的设计理念中据有一席之地。相比偏重合规的传统视角——保护隐私,约等于“不出事”,隐私于此处扮演的角色更为积极——尊重隐私,即是成功模式的一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结论,亦与针对社交领域的俏皮总结相合。所谓“生于约炮”,既可理解为“满足生物本能的冲动”,亦可理解为“对隐私保护的分寸拿捏合适”[41]。实际上,在包涵前一解释的同时,后一解释也照顾到了“本能”说未触及的角落:“缓冲带”或“护城河”的设立,既给予用户安全的体验,又为嗜求“本能”者出击提供了保障;“本身”的引动,不过是隐私保护的自然后果的一部分[42]。如此,相比仅重“下半身”的归因,缘“上半身”于自主、情感及隐私方面的需求探求,或许将更加切中肯綮。
无论是社交领域的“龙头老大”,还是针对社交领域的“坊间传闻”,其中都投射出隐私的密切影响。对愈发精细的隐私设置的渴求,以及各类充满“人际交往缓冲带”的应用的兴起,隐私于青年一代之“主场”的如此渗透,已足以反驳针对“隐私已死”的各种流言。如此现象,也与多位企业中主管隐私合规的高管之言论遥相呼应:“大概几年以前,我们问消费者,‘你们有多注重隐私?’,答案是‘完全不看重’……现在,(关于隐私的诉求)俯拾皆是,数量之多,之前完全无法想象”“……近六、七年来,市场已经变了”,等等[43]。
如此,我们或可对未来作一大胆展望:伴随“隐忍欢脱”“自在随我”的青年一代逐渐成长、占据舞台焦点,按他们已然习惯的表达及交往模式设计产品,将愈发成为未来互联网最鲜明的导向——需要距离,那就屏出距离;索求空间;那就架起空间。当生活的舞台拉开帷幕,搭建舞台者,无疑将因此获得丰厚的回报;当脸与之上的面具愈发趋同,让面具戴着更“舒服”一些,也将逐渐成为值得孜孜求之的刚需。总之,我们应当期待:常被认为侵犯隐私者,日益转型为隐私的“守护者”。
四、结语与展望
自定性、定量及“诉诸市场”三个角度,本文总结了青年一代在隐私观念方面的变化。尽管已有的工作仍存许多可改进之处,证据的总体效力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方面的分析仍达到了一致的结论:青年一代对隐私的重视程度至少与其他群体相若,甚至可能更强。此外,他们在“操弄隐私”方面显得更加熟稔:一方面,他们更加频繁地更改隐私设定;另一方面,与更改设定相关,他们亦颇善于选择具“缓冲带”的应用,并以此培植亲密关系。
如青年一代仍将十分重视隐私,甚至将更加重视,“隐私已死”的蜚语自然无法维持。实际上,如果后一前提成立,隐私将不再是“垂垂老矣”,而是“初升朝日”。看待隐私的视角,或许也该相应移易。
隐私,不再意味着繁复的条文、挑剔的核查与天价的罚款,也不仅仅意味着获取用户信任、进而推进企业所欲其它功能;在此之外,面对日益炽热的对隐私的需求,以及对自主及情感关系的追逐,供给隐私,本身即足以作为商业之核心。
隐私不再象征商业发展与用户的敌对,也不仅仅是作为企业“跳板”的合规;在新的故事下,保护隐私将逐渐演变为其主旨,企业亦将逐渐演变为隐私的设计者,与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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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语出扎克伯格。相关报道见于《卫报》,链接如下:https://www.theguardian.com/technology/2010/jan/11/facebook-privacy。
[2] 请见王利明. 《隐私权的新发展》.人大法律评论 1 (2009): 1-27.
[3] 对诸如“技术进步不可避免”等修辞的缕析与评论,参见Zuboff, Shoshana. The Age of Surveillance Capitalism. Blackstone, 2019.
[4] 对类似观点的简述,可见Hubaux, Jean-Pierre, and Ari Juels. “Privacy is dead, long live privacy.” Communication of ACM 59, no. 6 (2016): 39-41.
[5] 对这一“晦暗未来”最深刻的描写,当推Frischmann, Brett, and Evan Selinger. Re-engineering Humani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8.
[6] 见阎云翔. 《私人生活的变革: 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 家庭和亲密关系, 1949-1999》. 上海书店出版社, 2006.
[7] 同上。
[8] 同上。值得注意的是,在城市家庭中,核心家庭的比例亦大幅上升。如此现象验证了阎云翔教授对农村的观察。相关调查数据,请见马春华, 石金群, 李银河, 王震宇和唐灿. 《中国城市家庭变迁的趋势和最新发现》.社会学研究 2 (2011): 182-216.
[9] 同上。
[10] 同上。
[11] 确实,此类信息可能并不具备代表性:揭示现实的同时,自媒体的书写中还存在许多其它来源的动机,或偏误。尽管如此,由于许多“头部”公众号取“用户生成”“用户测试”的方式生产内容(亦包括此处多次引用的“新世相”),相关文字,当可视为至少一部分用户的切身体验;此外,当热点关注量突破“十万加”,甚至达到百万、千万时,假定相关内容确实反映了一部分社会现实,应属合理。
[12] “佛系”一词蹿红的推手,属“新世相”——如注14所述,这是一个高度依赖用户所生成内容的公众号——所刊发的以下文章:《第一批90后已经出家了》。原文链接:https://new.qq.com/omn/20171212/20171212G00MOS.html。
[13] 同见于“新世相”公众号刊文:《这届95后根本不想理你:状态三天可见、交情全靠、不熟别关注我》。原文链接:https://www.douban.com/note/707510816/。
[14] 其中代表是床帘的盛行。相关研究见于朱莹、水杰、张徐萍、张榴红和耿德勤. 《高等院校大学生“床帘现象”调查与分析》.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 2 (2013): 294-296.
[15] 至于此处未细述的“不熟别关注我”等特征,或可与“基于情景的隐私”这一概念相协调。对相应概念的介绍,请见Nissenbaum, Helen. Privacy in Context: Technology, Policy, and the Integrity of Social Life.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16] 见于[16]中“新世相”刊文。有趣的是,在Kate Julian所著、译家所译Why are Young People Having so Little Sex(中译:《性爱降级》),有针对年轻一代的类似表述:“不论千禧一代看起来在虚拟空间多么的“不在乎”(这或许是说调情短信给人的印象),但“他们实际生活中是很本分而拘谨的”。以上表述原文见于https://www.theatlantic.com/magazine/archive/2018/12/the-sex-recession/573949/?utm_source=chtranslation,译文见于https://medium.com/@homeoftranslators/%E6%80%A7%E7%88%B1%E9%99%8D%E7%BA%A7-1657ad832d15。
[17] 见Fried, Charles. Anatomy of Value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18] 对相关论述较为全面的征引及评论,请见Tubaro, Paola, Antonio A. Casilli, and Yasaman Sarabi. Against the Hypothesis of the End of Privacy: An Agent-Based Modelling Approach to Social Media. Springer Science & Business Media, 2013.
[19] 相关分析见于Balleys, Claire, and Sami Coll. “Being publicly intimate: teenagers managing online privacy.” Media, Culture & Society 39, no. 6 (2017): 885-901。对中文互联网世界的相近研究,见于张娜. 《熟悉的陌生人: 青年群体网络人际关系的一种类型》.中国青年研究 (2015): 64。读者亦可与以下研究中,似较“笨拙”的情感交流方式比对:王东杰. 《一个女学生日记中的情感世界 (1931-1934)》.台北: 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 15 (2007): 211-254。
[20] 对相关研究方法,以下综述有较为简洁的介绍:Kokolakis, Spyros. “Privacy attitudes and privacy behaviour: A review of current research on the privacy paradox phenomenon.” Computers & Security 64 (2017): 122-134.
[21] 请见Hoofnagle, Chris, Jennifer King, Su Li, and Joseph Turow. “How different are young adults from older adults when it comes to information privacy attitudes and policies?.” (2010).
[22] 同上。
[23] 同上。
[24] 同上。
[25] 见Blank, Grant, Gillian Bolsover, and Elizabeth Dubois. “A New Privacy Paradox: Young people and privacy on social network sites.” Discourse (2014): 17.
[26] 同上。
[27] 同上。原文还对这一结论做了回归分析:确实,除年龄之外,如教育年限多少、对互联网熟悉的程度高低等因素,均于更改设定的频正相关率;不过,即使控制住这些变量,结论仍然稳健——年龄大小,与更改隐私设定的频率显著负相关。值得一提的是,纳入各类控制变量后,收入的影响并不显著。
[28] 部分相关研究可见:Bergström, Annika. “Online privacy concerns: A broad approach to understanding the concerns of different groups for different uses.” Computers in Human Behavior 53 (2015): 419-426,Van den Broeck, Evert, Karolien Poels, and Michel Walrave. “Older and wiser? Facebook use, privacy concern, and privacy protection in the life stages of emerging, young, and middle adulthood.” Social Media+Society 1, no. 2 (2015): 2056305115616149以及Kezer, Murat, Barış Sevi, Zeynep Cemalcilar, and Lemi Baruh. “Age differences in privacy attitudes, literacy and privacy management on Facebook.” Cyberpsychology: Journal of Psychosocial Research on Cyberspace 10, no. 1 (2016)。
[29] 见Gnambs, Timo, and Kai Kaspar. “Disclosure of sensitive behaviors across self-administered survey modes: A meta-analysis.” Behavior Research Methods (2015).另一相关研究见于Baruh, Lemi, Ekin Secinti, and Zeynep Cemalcilar. “Online privacy concerns and privacy management: A meta-analytical review.”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67, no. 1 (2017): 26-53.
[30]此处分析,并不意味着中文世界中不存在针对隐私观念的调查。恰恰相反,以上研究均说明在特定抽样范围内,年轻人对隐私怀有密切的关注。此处可见吕耀怀、何小英、顾艳和张海滨. “当代大学生的隐私观念-基于南华大学调查问卷的分析.” 大学教育科学 2010, 第2期 (2010): 85-90及申琦. 《网络信息隐私关注与网络隐私保护行为研究: 以上海市大学生为研究对象》.国际新闻界 2 (2013): 120-129,等等。然而,相比此段援引的现有研究,以上文章的抽样范围或许仍可增广。
[31] 相关统计见于历年《中国社交应用用户行为研究报告》。链接见于http://www.cac.gov.cn/files/pdf/cnnic/2015shejiao.pdf及https://www.cnnic.cn/hlwfzyj/hlwxzbg/sqbg/201712/P020180103485975797840.pdf。
[32] 数据来自“千帆首页”,链接:https://qianfan.analysys.cn/view/rank/app.html。此数字系2019年2月28日查询结果。
[33] 见于Chen, Yujie, Zhifei Mao, and Jack Linchuan Qiu. Super-Sticky Wechat and Chinese Society. Emerald Publishing Limited, 2018.
[34] 同上,亦见于De Seta, Gabriele, and Michelle Proksell. “The aesthetics of zipai: From WeChat selfies to self-representation in contemporary Chinese art and photography.” Networking Knowledge: Journal of the MeCCSA Postgraduate Network 8, no. 6 (2015).
[35] 相关报道见于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2779633.html。此处亦可与注16中《这届95后根本不想理你:状态三天可见、交情全靠、不熟别关注我》一文参看。
[36] 见于“极客公园”对微信的主要开发者张小龙的专访。链接:https://www.geekpark.net/news/173819。
[37] 见于“钛媒体”对张小龙的专访。链接:http://www.tmtpost.com/497929.html。
[38] 见于张小龙在“微信公开课PRO微信之夜”上的演讲笔记。链接:http://www.tmtpost.com/497929.html。
[39] 见注39所引专访。
[40] 见注40所引笔记。
[41] 值得注意的是,已有从业者注意到了如此“一体两面”的理解方式,相关论说见于以下链接:https://www.huxiu.com/article/113129/1.html。文章同时简要分析了三个时兴的社交平台。
[42] 此处部分表述借鉴了[41]中评论。
[43] 见于Bamberger, Kenneth A., and Deirdre K. Mulligan. Privacy on the Ground: Driving Corporate Behavior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Europe. MIT Press, 2015.原书作者访谈了数十位企业隐私主管,据此总结了实践中美、英、德、法、西等五国隐私合规工作的差异。
作者:朱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
公众号:腾讯研究院(ID:cyberlaw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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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